关于敦促滞留境外违法犯罪人员
投案自首的通告
【资料图】
2023年以来,我县共有33名滞留境外涉诈人员。经工作,部分人员已回国,但仍有18人(详见下图)拖延或拒不回国。
为依法严厉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严宽相济政策,现敦促目前依然非法滞留境外的阜宁籍人员回国投案自首。具体通告如下:
一、对非法滞留境外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阜宁籍人员进行公开警示,勒令2023年7月底前主动回国投案,并依法从轻处理。
二、非法滞留境外人员本人或家属,需提前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联系,阜宁警方将与边境警方沟通,协助提供绿色通道,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归的,将在其归国后依法采取相关惩戒措施。擅自闯关、偷越国(边)境人员,不属于投案自首范畴,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非法滞留境外从事违法犯罪人员隐匿转移资金、提供境外非法活动便利,或作虚假证明包庇、帮助逃匿。一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提供此类人员境外犯罪活动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对举报线索视情予以奖励,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严惩。举报电话:110、0515-8732460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阜宁县公安局。
特此通告!
阜宁县公安局
2023年6月15日
来源:阜宁警方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