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对收购莱州中金黄金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议案的
书面审核意见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中
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
定,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莱州中金黄金矿业
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审核
意见:
公司本次收购莱州中金黄金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
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长远利益,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未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
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没有违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司关
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收购事项。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收购莱州中金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议案的
书面审核意见》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署:
胡世明 谢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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