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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4月25日消息(记者 谭琦)日前,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做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目前实施的全省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降低和全省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费率下调政策将延续至2024年12月31日。
据悉,全省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1%降至0.5%的政策在2023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至2024年12月31日。全省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在现行费率基础上下调50%的政策在2023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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